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:
住所地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电子邮箱:__
乙方(受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:
住所地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电子邮箱:_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事宜达成一致,并签订本合同,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
1.1 服务项目名称:。
1.2 服务内容、方式及要求:(具体内容可另附《技术服务任务书》或《技术咨询报告大纲》作为合同附件)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,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、规范和时间节点,完成咨询服务,并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技术咨询报告(或方案、意见等)。
第二条 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
2.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
2.2 履行地点:。若涉及现场服务,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。
2.3 履行方式:乙方通过书面报告、会议、培训、现场指导等方式提供服务。具体交付物为:_。
第三条 甲方的协作事项
3.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服务相关的技术背景资料、原始数据、工作条件等,并保证其真实性、完整性。
3.2 甲方应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。
3.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。
第四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
4.1 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、商业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(以下简称“保密信息”)承担保密义务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
4.2 此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,直至该等信息进入公有领域为止。
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
5.1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后,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咨询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。
5.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__日内组织验收。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一条、第二条的约定及双方确认的技术指标为准。验收合格的,甲方应出具书面验收证明。验收不合格的,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修改、补充直至符合约定要求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第六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
6.1 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报酬总额为:人民币元(大写:)。
6.2 支付方式(任选一种或另行约定):
□ 一次性支付: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合格咨询成果并验收通过后_日内,一次性支付全部报酬。
□ 分期支付:
(1)本合同生效后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%,即人民币元;
(2)乙方提交中期报告/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%,即人民币元;
(3)项目全部成果交付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_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报酬。
6.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的期限以甲方实际付款之日为准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7.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、数据或工作条件,导致乙方服务工作延误或无法进行的,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交付日期;造成乙方损失的,甲方应予以赔偿。
7.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7.3 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,应负责修改完善。若经修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主要目标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,并可按报酬总额的%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7.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,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元,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,违约方还应赔偿其全部损失。
第八条 免责条款
8.1 当发生不可抗力,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战争、动乱、罢工等;或出现法律法规、政府政策变化;或意外事件,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,遭受免责事件的一方应通知对方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,并在免责事项发生后向对方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文件,方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8.2 当出现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双方不能协商变更合同导致合同解除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
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若协商不成的,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:
第十条 其他约定
10.1 本合同一式_份,甲方持份,乙方持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合同专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0.3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。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,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,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短信、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。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,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,即视为已经送达。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,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,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,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,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。
甲方送达地址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__
乙方送达地址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__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__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__
签订日期:_年月日
签订地点:_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byipef.com/product/47.html
更新时间:2026-04-08 23:54:50